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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研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放项目(第二次)
1、本市场调研项目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网站(www.lsrmyy.com)“采购中心”菜单下公开发布(提供免费下载),供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参加,提交市场价格,此价格不是最终报价。 2、本市场调研公示有效期为公示当日至2024年5月12日。 3、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提交材料。 4、本公示所述的功能需求无任何针对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仅作为我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放项目调研参考所用。 5、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崇文路86号总务科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5-56232027 邮箱:njslsqrmyyzwk@163.com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00 14:00-17:00 纪检监察室电话:025-56232016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放项目 二、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 1、本项目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崇文路86号)配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备(包含符合国家规范的膜结构车棚、防火隔板、消防喷淋、监控、等配套设施)。医院提供场地与设备电源,供应商提供相关设备并承担电力成本。 2、具体场地安置点为门诊西南侧非机动车停车场约40米、医院北围墙内西段约150米,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提供、负责安装到位并进行日常运行管理维护。设备符合国家相关制造标准和规范,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安全证书,确保安全性能,具备防短路、过流保护、过载保护、断电记忆、防拖线板等功能。参加调研报价前如需现场勘察,请自行安排。 3、每半年预缴一次电力成本,产生的工单投诉等由供应商负责解释。合作期间若因设备及经营等原因所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资料要求 有意向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提供符合我院要求的调研文件,(PDF版文件一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齐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封面: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报价表:报价含供应商所承担的电力成本。院方仅提供场地及电源,不承担任何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运输费、安装费、配件费、人工费、上门费、维保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负。 3、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等资质证明文件。 4、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投放产品介绍、图片、功率等及业绩证明材料。 5、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证明。 请将上述所有文件每页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复印公章无效。可扫描制作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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