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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溧水区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公告
溧水区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公告
(资格后审)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溧水区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溧水区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16万元 2、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下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开标前六个月内(2016年12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开标前六个月内(2016年12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须包括: 1)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乘客电梯A级; 2)具有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维保星级(适用于南京市)2016年度评定三星级及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被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黑名单的电梯维保单位投标(出具声明,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采取现金形式交纳(拒绝其他任何形式交纳)。本票、汇票原件必须随投标文件一并分别递交。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保证金收款信息:(仅限现金) 收款人: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溧水区大西门街109号双高设计院502室)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2日,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17:00分。
7、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 6 月29日 14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6月29日 14时00分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仪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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