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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制度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一、思想汇报的对象 凡是中共党员(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 二、思想汇报的内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 3、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 4、个人当前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和打算; 5、自己所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等; 6、其它需要汇报的想法和情况。 三、思想汇报的方式 1、定期汇报。党员在定期参加党的生活会上,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2、口头汇报。党员个别向党小组长,或支部书记和支委口头汇报自己的思想; 3、书面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要用书面形式把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进行汇报; 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也要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四、思想汇报的时间 党员每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每季度,定期向所在的党支部思想汇报至少一次。 五、思想汇报的要求 1、汇报对象:应积极主动自觉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汇报思想时要讲真话。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真诚、坦率地讲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困难、问题, 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2、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汇报中的不正确思想,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加强团结,,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党员汇报中涉及到的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应负责予以保密。尤其是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党员思想汇报的组织工作,对党员的思想汇报情况作出评价,并在党(总)支部会议上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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