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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时间:2020-12-08 浏览次数:
2020-12-081108次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竞争性磋商公告

1、本市场调研(或院内谈判采购)项目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网站(www.lsrmyy.com)上公开发布(提供免费下载),供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2、本公示所述的产品需求无任何针对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仅作为我院中药饮片项目市场调研/院内谈判参考所用。

一、采购需求事宜

联系人:吴艳老师

联系电话:025-56232042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崇文路86号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门诊中药房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3:30~17:00

       周六上午,8:00~11:30(如电话咨询请在上班时间咨询

二、采购报名事宜

联系人:秦婕

联系电话:025-562320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崇文路86号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门诊三楼物资采购与管理中心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3:30~17:00

       周六上午,8:00~11:30(如电话咨询请在上班时间咨询)

纪委监察室电话:025-56232016

 

三、采购需求

①目前中药饮片目录共470种,为便于招标评标,以我院常用量前20名的中药品种为评价依据。

②供应商提供所有招标目录内中药品种,作为评价依据。参加投标的中药饮片的样品重量为每个品目 100g

中药饮片目录.xls为我院常用470个品种,请供应商提供两张报价单,一张为470个品种的报价单;一张为以下20个品种的报价单。请在报价单上注明产品名称、规格(规格以我院提供的表格为准)、单价、厂家;报价不得高于单价限价。

④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结算货款是走南京医用耗材(药品)招采结算系统平台结算;

所有品种每次送货都要求提供该产品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书,取得批准文号的中药饮片,需要提供除了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书以外,还要提供生产企业的证照及药监局批件;

⑥招标结束,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每年两次的质量评估报告决定是否与乙方进行续签;

⑦如有国家或省市级政策性调价,乙方需提供调价证明。

 

以下为此次招标的20种品目: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限价(元)

1

巴戟天

1000g/袋

272.60

2

白及

1000g/袋

1857

3

白芍

1000g/袋

66.70

4

苍术(炒)

1000g/袋

170

5

川贝母

10g/包*50包

5905

6

大黄

1000g/袋

29.63

7

当归

1000g/袋

118.52

8

茯苓

1000g/袋

58.80

9

甘草

1000g/袋

37.78

10

鸡血藤

1000g/袋

15.56

11

麦冬

1000g/袋

251.86

12

生晒参

500g/袋

2074.67

13

熟地黄

1000g/袋

55.56

14

天麻

1000g/袋

340

15

茯苓

1000g/袋

58.8

16

党参

1000g/袋

191.86

17

黄芪

1000g/袋

79.8

18

桃仁

1000g/袋

171.12

19

黄芩

1000g/袋

58.2

20

炒白术

1000g/袋

110.38

注:1、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

   2、阿胶(250g)和阿胶珠(1000g)必须为东阿阿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企业先按招标公告提供资质材料(并提供饮片生产企业资质)(每页加盖公章,整体加盖骑缝章)提交给我院采购中心,经审核资质通过后方可投标。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168673332@qq.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3年内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说明(格式自拟);

5)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货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中药饮片。

2)投标人必须具备《药品GMP证书》或《药品GSP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提供厂家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原件备查)

 

五、报名日期:2020年12月8日8:00-2020年12月14日17:00(过时不再接收报名)

   注意事项:报名时暂不提供报价单,于开标当日提供。请供应商根据我院要求和限价进行报名。

 

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函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送达采购单位。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处理质疑。

   质疑函的必备内容:

   1)质疑函必须注明质疑人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联系人及电话;

   2)所参加项目的具体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质疑的还应按规定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诚实信用

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供应商不得以向溧水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谈判、评审纪律,扰乱谈判、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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