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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LSRY-ZB2025-Q007医院外立面发光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LSRY-ZB2025-Q007 1.2.项目名称:医院外立面发光字项目 1.3.采购方式:磋商采购,共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直接装订在招标文件内,第二轮最终报价单,请供应商提前加盖公章,资质复审通过后,由采购方收取二轮最终报价单。 1.4.采购预算:9.8万元 1.5.采购需求: ① 对原“门诊”、“急诊”发光字样出新,尺寸1.2*1.2米(单字); ② 结合“急诊”发光字,在急诊区域外墙,增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发光字,尺寸0.8*0.8米(单字); ③ 在医院现有基础上,在急诊楼顶增设“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发光字,尺寸2*2米(单字)。 含老旧字体拆卸回收,新字体的设计制作安装。(根据效果图及现场实际比例进行方案优化设计,中标单位生产前需制作精确比例效果图给甲方确定字体尺寸。)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请在2025年6月30日8:00-2025年7月4日17:30前,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以Word或PDF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168673332@qq.com完成报名,邮件名称及报名文件均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资质审核无误,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请注意查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如有)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下列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投标文件及样品接收、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标注页码、目录页、评分索引页、资质索引页、一式四份(一正三副) 投标文件及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0日14:30(请于9:30前到场签到,过时取消资格)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溧水区人民医院行政楼(5号楼)5楼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事宜咨询电话:025-56232023 秦老师(采购中心) 项目需求事宜:025-56232015 邱老师(宣传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