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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人文做气质优雅的女子
做气质优雅的女子 第一次跟老公回家,他带我去见他的大学同学。那个同学也刚工作,自己在医院边上租了个储藏室,生活设施的简陋可见一斑,我们只能坐在床边上。刚坐下,一本书映入我的眼帘――《天使在人间》,书的封面是奥黛丽・赫本一张美艳的黑白照。我顺手翻了一下,书里大部分都是她的照片,有些地方配着文字,是她的儿子对她点点滴滴的追忆。我不由地感叹,她好美啊,抓着书,有点爱不释手的感觉。“是有气质!”书的主人似乎看穿了我:“我已经看完了,送你了。” “真的?那我就不客气了。”我不顾老公的眼神阻拦。在他看来,君子不夺人所爱。 后来的时光里,我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但凡有人真诚送我东西,都对我有种善意的暗示。我大学生日的时候,室友特意去谭木匠帮我挑了把梳子,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蓄长发。刚跟老公谈恋爱那会儿,路过一家服装店,看见一件漂亮的衣服,他执意送我,因为我穿上顿觉温婉很多,然后我开始审视自己,用老公的话来说,那时很土,很爷们,从那之后我开始简单装扮。 我知道美貌是天生的,我只是一个长相平平的女生。打小的时候,父亲就把我和两个哥哥一起对待,没有任何特殊。我觉得也挺好,整天跟着哥哥屁股后面转,翻墙、爬树、玩泥巴...没有我不参与的。小时候我们的头发都是父亲拿着家里已经生锈的大剪刀给解决的,我和哥哥一样,从不遮眉遮耳。长大后,我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假小子”,从不装扮自己。我从骨子里认为那没有必要。 中学时代也就算了,刚上大学的时候,我有着一百二十斤的体重,和暑假里跟着父亲卖西瓜而晒伤的脸。在很多女同学扎着马尾穿着长裙风姿婀娜的时候,我正在跟班里的男同学一起吃饭拼酒玩大话西游,偶尔还去篮球场跟他们切磋一下。我性格爽朗,很招男孩子待见,几乎所有人都把我当成了哥们。直到有一天,我也记不清从什么时候,我竟然渐渐变的文静了。 没有人教我该怎样从一个假小子变成女孩子,但那时,也就是大三即将结束,我开始意识到女孩子就要有女孩子的样子。我的骨子里透着男孩子的豪放、爽朗、不拘小节和肆无忌惮,改变对我来说,真的很难。我用一个暑假的时间瘦掉了近二十斤的体重,而我也已经长发及肩,做了离子烫,挑了短裙配简单的T恤,开学的时候,每个同学看到我都很吃惊。我浅浅的笑,目光温柔恬静。 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我的大学时光会有这么大的蜕变。其实没什么,我只是固执地逆转了父亲对我的教育。父亲说,不要在乎外貌,不要穿裙子,不要留长发,最好吃胖点,咱不缺饭钱。这么多年,我也乖乖的听话并照做。因为我知道,要读书,要内涵,那些都会分心分神。可是长大之后,我渐渐明白,一个女孩,其实不光要有内在,外在同样重要。内在滋生涵养,而外在能让人赏心悦目,内外兼修才能成就优雅的气质。 我并不是一个气质优雅的女子,很多年后,我跟老公说起当初大学时代班上同学送我的外号,老公哈哈大笑说,那是男生能对一个女汉子做出的最高评价!我也跟着笑,问他,现在呢?得到的答案是,呃..继续努力吧。其实,世间不光男子,即便是女子,也喜欢有气质的女子。气质不是一天两天的成就,是漫长岁月的积累和沉淀。气质不是美貌,也不需要太浓烈的妆,而是眉梢眼角见清风明月,是举手投足让人看上去心里舒服。我自知相差甚远。 一个女子,多读些书,多旅旅行,眼界开阔了,内心便足够超然,保持身材,适时适当装扮,那就等岁月,赋予我们经典而又令人难忘的优雅气质吧。(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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