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 |
招标公告LSRY-ZB2024-Z003溧水区人民医院创建办汇编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通知书溧水区人民医院创建办汇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溧水区人民医院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第一章 询价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RY-ZB2024-Z003 项目名称:溧水区人民医院创建办汇编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及最高限价:4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服务要求(请根据此内容填写《服务条款相应偏离表》,原则上均需全部响应,如不响应视为无效标,如未提供表,也视为无效标,格式参考详见《第二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1)付款方式:乙方按照实际供货情况提交合规发票给甲方,甲方按照医院付款流程向乙方支付货款。 (2)交货日期:接稿后按期完成设计与印刷,5天内进行排版设计版式,其图文设计应达到甲方要求,实际的小样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印制,并且不再另外收取设计费、排版费等。 交货日期为定稿后5日内。 (3)中标价为打包价,包含制造费、排版费、人工费、包装费、运杂费(含上、下人力费)、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其他税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乙方不再就此项目另行收费。 (4)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货物和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运输及配送:①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②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惠润、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③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 ④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配送产品需发票、机打随货同行单及货物同行,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提供发票的需提供机打随货同行单(销货清单、出库单)给甲方井向甲方说明原因,得到甲方许可后在三日内补全发票。 (7)验收条款: ①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物品或发现有损坏的情形,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不论在前期发现还是后期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都需免费进行更换:若发现货物排版、质量与要求与我方要求的不符,甲方有权拒付拒收。由于乙方过失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 ②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汇编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等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明疵。 ③如甲方发现乙方所供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行业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④质量要求,校对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印刷须精工明亮清晰,不得有多字少字错字,前后上下颠倒及字行歪斜,行间疏密不等等现象:不得有纸张残损现象;按期完成设计排版与印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五、报名事宜 请在2024年7月30日8:00-2024年8月2日17:30前,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以Word或PDF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168673332@qq.com完成报名,邮件名称及报名文件均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投标资料未密封。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终止:(1)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响应文件的接收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的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溧水区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
八、成交 符合采购人对本项目资格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基础上,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 025-57206223 周主任(创建办,采购需求事宜) 025-56232023秦老师(采购中心,招标事宜)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