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
科教通知关于开展江苏省卫健委老年健康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病区: 江苏省卫健委老年健康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我院可申报科研项目2项、临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单位1项、临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带头人1个以及临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单位1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1.重点研究方向和支持领域 (1)老年人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失能(含失智)、营养风险筛查和评估研究。 (2)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等诊疗模式、规范化诊疗方案及优化研究。 (3)老年人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方法研究及流行病学研究。 (4)老年综合征防治与管理研究,老年健康评估与干预技术研究。 (5)围绕衰老、脑科学、心理健康、运动与健康、环境与健康等方面的应用性基础研究、整合医学前沿康复技术研究。 (6)利用医疗大数据对老年疾病的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研究。 (7)干细胞治疗、再生医学、基因治疗、免疫治疗等在老年疾病中的临床应用研究。 (8)围绕提高护理质量、发挥中医特色,开展与老年健康相关的护理规范化研究及中医特色技术总结和临床评价研究,并形成可推广应用的规范化方案。 (9)安宁疗护中的临床症状管理及技术研究,社会支持、团队建设及管理相关研究。 (10)医养结合模式及实践研究。 2.申报项目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和可行的研究方案,近期可望取得进展的医学科学研究。研究周期3 年(2022.01.01-2024.12.31),研究成果能解决临床需求和适宜技术的推广普及。 3.在研的省级及以上项目(包括研究内容和技术路径相同,申报项目名称不同的)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负责人需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有国家级课题在研或者 2 项及以上省级课题在研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临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单位 1.申报主体应为老年医学科,与老年医学相关的支撑学科可联合申报,包括重症医学、认知障碍和心理、营养与代谢、心脏、肿瘤、中医、康复、护理等相关联的专业可以优先。每个单位不同学科申报项目的团队组成人员不能重复。 2.具有较高的解决老年健康疑难、复杂、危重病诊疗能力,能解决严重影响老年健康疾病的关键技术问题,学术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 3.近3 年学科作为第一负责单位承担过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 4.学科带头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在省内外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5.学科技术团队结构合理,整体技术实力强,学科业务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的优先。 6.学科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二级及以上医疗事故。 7.近来年(自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下同)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具有个人或科室获奖证书)。 8.学科积极参与老年健康服务联合体建设,对基层的学科建设和技术服务等方面进行帮扶,成效显著。 9.依托单位重视申报学科发展,在绩效考核分配等激励政策中给予适当倾斜。 (注:项目单位 1-6 项必备,7-9 项必须具备 2 项以上) (三)临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带头人 1.申报对象必须是依托单位的在职职工,从事老年医学以及与老年医学相关的,包括重症医学、认知障碍和心理、营养与代谢、心脏、肿瘤、中医、康复、护理、预防医学等专业方向工作,开展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老年综合征临床研究。其中项目带头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热爱祖国,治学严谨,有高尚的医德医风、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专业技能,是本专业领域的重要学术(技术)骨干,业务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的优先。 3.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 4.近年来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 5.申报人才积极参与老年健康社会公益性活动,参与带教和基层帮扶工作。 6.被列为依托单位骨干人才培养对象,有国外进修学习及疫情防控援鄂等经历的优先。 7.近年来获得过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具有个人 获奖证书)。 (注:申报人员要求以上1-4项必备,5-7项必须具备2项以上) (四)临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单位 1.申报主体应为各级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县(市、区)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及有关专科医院,县级申报单位必须设有老年医学科。 2.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原则,重视与老年人健康管理、临床诊疗、慢病预防、康复护理等相关技术(方法)应用,注重老年医学适宜技术、新方法转化和推广应用。 3.推广应用的适宜技术机理明确、可操作性强、应用前景好,符合医学伦理原则,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对临床诊疗和预防疾病有益。 4.适宜技术涉及范围为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重症的诊疗模式、规范标准和康复护理等。 5.老年人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诊断、干预、治疗技术。 6.指导基层开展老年医学科建设,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老年健康项目)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支持、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推广应用,建立实训基地,培养骨干人才。 7.老年医学临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单位采取限额申报办法。 (注:被评为“江苏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秀单位”的机构在申报各类项目中优先。) 二、材料提交 请拟申报者确定申报意向后与科教科谷林轩联系,并于4月18日12点前将所申报类别的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OA邮箱(科教科),同时把纸质版一式一份交科教科。原通知和相关附件材料附后。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老年健康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卫办老健[2022]1号)和相关附件
科教科 2022年4月12日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卫健委医学科研项目和医学引进新技术评估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