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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南京市卫生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和科卫协同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病区: 2025年度南京市医学科技发展项目已经开始申报,较往年,申报类别和要求变动较大,分为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和科卫协同项目两大类,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分为杰出青年人才科技项目、青年人才科技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科卫协同项目包括临床研究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成果转化培育项目(A 类项目、B 类项目)、临床试验能力提升项目。要求申报人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职工,且申报单位为其第一执业单位,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2026年1月1日起),经梳理,我院可报的项目类别、要求和限项情况如下: 一、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一)指导性项目 支持中青年医务人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科学研究,培养提升科研能力。适度向儿科、精神、康复、麻醉、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或薄弱专科倾斜。 申报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名额:我院限报 5 项。 资助经费:每项资助 3-5 万元,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二、科卫协同项目 (一)临床研究面上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围绕疾病临床诊疗关键科学问题和原创性诊疗新技术开展前瞻性研究,通过队列研究的方式阐明重大临床问题或开发解决重大临床问题的新技术、新药械。研究结果 具有较好的临床应用前景,形成一批项目储备。 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人不超过55 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职称;2.主要研究者须参加 GCP 培训并获得证书(五年内);3.申报内容须与申报人实际从事的临床专业方向一致,原则上已取得申报项目伦理批件;4.干预性研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5.非医护人员申报项目,其团队须有相应的临床专业医师作为第二负责人参与;6. 有前期小样本、探索性研究数据者,或有相关新技术发明专利或单位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物、新器械、新技术的优先。 考核指标(至少完成 2 项):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 1 区期刊发表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临床论著不少于 1 篇,并标注 Supported by the General Clinical Trial Project of Nanjing Medic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Fund;2.研究成果 获批发明专利不少于 1 项,或相关研究推动临床原创性技术的建立;3.其他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 申报名额:限报 2 项。 资助经费:每项资助 20 万元, (二)成果转化培育项目 遴选研究基础较好、技术成熟度较高、有明确应用和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支持开展后续试验、开发,加强过程辅导、服务,促进成果实现转化。分为 A 类项目和 B 类项目两个层次。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先进诊疗技术、创新药物、高性能医疗装备器械、生物医用材料、主动健康产品、医疗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等科技成果开展概念验证。 申报条件: 1.牵头单位须为三级医院或市级卫生机构,鼓励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合作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等。 2.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在职职工,且为该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项目团队具有足够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将科研成果市场化、产业化的明确意向。 3.科技成果要求:①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纠纷。知识产权包 括有效期内的专利(含授权和申报中)、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②申报成果在技术上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清晰的应用前景和商业化潜力;③转化方案可行、路线合理、目标明确。优先资助可以产业化落地的项目。 考核指标: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并与企业签订知识产权转化协议。原则上A类项目转化合同金额不低于100 万,B 类项目转化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并需提供实际到账金额或其他相关转化证明。 申报名额:A 类不限额;B 类限报 5 项。 资助经费:A 类项目每项资助 20 万元;B 类项目每项资助 5 万元。 三、注意事项 (一)已获得其他来源的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似内容申报本项目;申报本项目前已经通过其他渠道申报资助相同研究项目的,应在申报时说明。 (二)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 1 个项目(包括本通知所列各类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不得超过 2 项(含在研项目)。但申报“成果转化培育项目”不受此限制。 (三)在研市卫生科技发展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成果转化培育项目除外)。 (四)在研国家、省、市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负责人,省卫健委“十四五”医学创新中心、医学重点学科及建设单位带头人不得申报本目。 (五)已立项南京市卫生科技发展项目中的杰青项目、重点项目或管理 A 类项目(三类合并计算)3 项及以上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六)存在市卫生科技发展项目逾期未结题,或近 2 年内有项目中止,或近 3 年内有项目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任何类别项目。 (七)因科研失信行为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任何类别项目。 (八)不支持以软件开发为主要研究内容的纯信息化项目。 (九)临床研究项目不资助以药品、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注册为目的的临床试验。 本次实行网上申报,请拟申报人员本周五下班前企业微信(科教科-郝玉)告知拟申报类别,并对照申报通知和申报书中填写说明准备申报书、伦理申请和附件材料(合作协议、动物实验证明材料等),凡涉及人体研究或动物研究的均需提交伦理审查申请,并于2025年8月20日前把申报书和伦理审查申请表发到企业微信(科教科-郝玉),科教科视申报情况组织遴选和伦理审查,确定最终网报名单,后续事宜再行通知。 附件: 1. 2025年度市卫生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2. 2025年度市卫生科技发展科卫协同项目申报通知 3. 专项资助项目申报书(指导性项目) 4. 科卫协同项目申报书(临床研究项目) 5. 科卫协同项目申报书(成果转化培育项目)
科教科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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