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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LSRY-ZB2024-Z009溧水区人民医院化学废液委托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通知书溧水区人民医院化学废液委托处置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在溧水区人民医院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RY-ZB2024-Z009 项目名称:溧水区人民医院化学废液委托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最高限价:16000元/吨,以吨为单位对实验废液的处置进行报价(包含废液的上下车(含叉车费)、运输、处置,以及环保平台(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计划及数据申报等和处置相关的一切费用),不足一吨的按报价的吨单价折算成每千克单价乘以相应的重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置等项目,必须是在江苏省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废液的转移和处置只能在省内进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或南京市政府采购服务商信用记录表。 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企业需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项目里含有HW49废物类别(900-047-49)
下列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为一所综合性三级医院,医院检验科、病理科、内镜中心、污水处理在线机房等每年产生实验室化学废液约2吨(实验室废液成分:二甲苯、酒精、稀硫酸、邻苯二甲醛、甲醛等)。(二)服务细则:当甲方的废液暂存库房废液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甲方会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对废液进行清运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响应,并在三日内安排车辆对废液进行清运。车辆到院后甲方安排工作人员和乙方工作人员现场对废液进行清点,清点完毕后由乙方负责装车。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上车的废液进行防泄漏处理,确保安全到达处理点,清运前乙方应办好禁区通行证(费用自理),并向环保部门做好备案,在环保平台打印相应的出库单。如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废液清运,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一半每次,如发生类似事件两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责乙方的权利。废液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包含但不限于车辆安全、人员安全、环境污染等事件的所有责任有乙方负责。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次完成整个废液的处理流程后按实际发生的处置数量开具发票,发票送达后按照甲方的流程支付全款。 (四)服务期限: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履约保证金:服务商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30%,我院确认收到此笔款项后再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四、报名事宜 请在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19日17:30前,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以Word或PDF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168673332@qq.com完成报名,邮件名称及报名文件均命名为“项目名称+服务商名称+联系电话”。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投标资料未密封。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终止:(1)所有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服务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溧水区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2.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书;4.采购内容及要求条款偏离表(详见附件);5.项目技术及其他服务承诺。6.服务商具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目录及页码清晰,密封,封面信息至少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商名称及联系电话。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成交 符合采购人对本项目资格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基础上,投标报价最低的服务商为中标候选人。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总务科(服务事宜咨询) 物资采购管理中心(采购事宜) 地 址: 南京市溧水区崇文路86号
联系方式: 025-56232027宋老师(总务科) 025-56232023秦老师(采购中心)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