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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注意事项
作者: 时间:2019-08-07 09:52:48 浏览次数:
2019-08-07 09:52:483486次

(1)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指“门诊放疗和日间化疗”或“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均在指定医院申请,不在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办理。在门诊采取“门诊辅助治疗“,直接到本人定点的三级医院就诊。
(2)采取“门诊专项治疗”的患者,必须遵照以下几点:
①一定要在本人定点的三家医院中选择一家有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指定医院办理登记手续后,才可发生费用;
②一定要在指定医院的肿瘤治疗相关科室就诊,经治医生应相对固定;
③在其他两家定点医院就诊或定点药店购药,享受“门诊辅助治疗”待遇。
④“门诊专项治疗”指定医院必须在患者定点的三家医院中选择,若定点的三家医院均无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必须到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办理定点医院的变更手续,将有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医院变更为本人定点医院后,再到该院办理“门诊专项治疗”的登记手续。
⑤本人定点医院和“门诊专项治疗”指定医院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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